详细分析各种避孕药的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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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网摘要:避孕药一般指口服避孕药,有女性口服避孕药和男性口服避孕药。

  (3)经量增多,经期延长。常发生于服长效口服避孕药者,出血较多时可用止血药,必要时注射丙酸睾酮。若月经量继续增多,连续出血3个月以上,则应停服长效口服避孕药,改服短效药。应用长效注射避孕药时,常可出现月经不规则,如经期延长、经量多、周期缩短、不规则出血或闭经,多见于用药前3个月者。若能坚持使用,以后会逐渐恢复正常。若发生出血可加服炔雌醇,连服3天。

  5、体重增加:可能是雌激素引起水钠潴留,孕激素影响合成代谢(孕激素增高会促进蛋白质同化作用),故使部分妇女体重增加。一般不需处理,可口服利尿药或予以低盐饮食,必要时停药。

  6、色素沉着:服药后少数人前额及面部皮肤发生色素沉着,为雌、孕激素作用的结果,一般停药后多自然恢复。

  服用避孕药时,为了取得良好效果,减少不良反应,应注意以下几点:

  1、服用各种避孕药必须养成准确、按时、按量服用的良好习惯,不可随意改变或延长服药时间。不要漏服、迟服,发现漏服应于次日补服,否则易造成不规则出血或避孕失败。

  2、避孕药应妥善保存,避免小儿误服。药片如果受潮、溶化或糖衣层磨损、压碎时,都不要服用,以免影响避孕效果或造成阴道出血。

  3、长期避孕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服药期限通常短效药6--7年,长效药3--4年为宜。探新避孕药每年不超过2次。可与其他避孕措施交替使用。

  4、凡患急、慢性肝炎,肾炎、肿瘤,糖尿病,血栓性疾病,心脏病,严重高血压患者,均不可服用。

  5、产后半年内,哺乳期或年龄在49岁以上的妇女不宜服用。

  6、服药期间受孕应中止妊娠。要求生育时应停药半年后再孕,以防生育畸形胎。

  常用避孕药的女性要注意

  长期服用避孕药者,罹患乳癌、子宫颈癌的机会会较常人增加,因此有长期服用口服避孕药的女性,应该注意在每个月月经结束后做乳房自我检查,并且每一年接受子宫颈抹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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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lady.ewsos.com/a/20130119/883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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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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