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月引产的危害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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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4/15 来源:医网病友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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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网摘要:近日,一则“湖南孕妇怀胎七月被强制引产后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的新闻引起了人们的重视。无独有偶,2012年,陕西安康一名怀胎7月的孕妇也被强制引产,7名政府工作人员均受到处分。不得不说,这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悲剧,也是计生工作,乃至社会的悲剧。

4、孕妇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

患这些病症的孕妇,因身体虚弱、精力不济,继续妊娠时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应当考虑引产。

5、慢性肾炎

患有肾炎的孕妇在怀孕后会加重肾脏负担,促使各种症状加重,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此种情况应当及早引产,结束妊娠。

6、胎儿畸形,无法生存

以超声波等法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者,也需立即引产。


本文来源: http://lady.ewsos.com/a/20140415/9915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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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燕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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