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如何保护好特殊生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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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6/18 来源:医网病友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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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网摘要:女性有着特殊生理周期,对工作的要求也不一样,那怎样做好妇女特殊生理周期的劳动保护呢?
女性有着特殊生理周期,对工作的要求也不一样,那怎样做好妇女特殊生理周期的劳动保护呢?
月经期:应设立女工卫生室,禁忌从事冷水冷库等低温作业;禁忌第Ⅲ级及以上劳动强度的作业(体力劳动强度的大小以劳动强度指数来衡量,而劳动强度指数由该工种的平均劳动时间率、平均能量代谢率两个因素构成。
Ⅲ级体力劳动即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7310.2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3%,即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相当于重强度劳动);禁忌第Ⅱ级以上的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已婚待孕女职工:不得从事对胚胎有害的作业,包括一些化学毒物、放射性超标、第Ⅲ级劳动强度的作业;
孕期:暂时调离具有胚胎毒性的作业,以及化学物浓度超标的作业,减少劳动强度,妊娠反应较重者适当减少劳动时间,分娩后充分休息,产后逐渐增加工作量。
哺乳期:不得从事可由乳汁排出有害化学物质的作业,以及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和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浓度超标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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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lady.ewsos.com/a/20110618/3758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