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试用:小心免费背后的健康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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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网摘要:为了吸引消费者,化妆品商家采用了各种促销手段,其中最常见的一种手段就是免费试用化妆品。殊不知,免费试用化妆品往往容易使女性掉入“美丽的陷阱”。

  二是产品质量问题。很多试用装化妆品,根本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顾客在使用前很少会注意促销员手中试用装的有效期问题。也有的试用产品虽然比较正规,在产品的外包装上注有生产日期或者有效期,但是促销员为了延长试用产品周期,往往让产品“超役”试用,而压缩试用更换频率的目的在于把有效期内的试用品物归己有。

  另外,有的试用产品并非正式销售的产品,而是采用小样包装。与包装精美的正品相比,小样包装显得比较简单,有可能造成包装不严而失效的可能。

  免费试用最好不试

  一位在三级甲等医院任职的皮肤科专家指出,化妆品试用存在很大的健康隐患,在市场上试用化妆品时一定要格外当心,最好不要去试用别的消费者和营业员用手直接抹过的化妆品。试用化妆品,最好不要试用包装简单的小样,因为小样包装品往往混杂着不合格的产品。不合格的化妆品会给人体健康带来很多麻烦,有些不合格的化妆品因汞含量超标而造成的事情尤为常见。如有的染发剂中的氧化剂浓度、苯二胺类含量过高,会对使用者皮肤刺激过大,造成皮肤表面酸碱度的不正常,降低皮肤抗病菌的能力;有的美容霜中含有激素,导致产生月经不调。

  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士则提醒消费者,不要盲目试用化妆品,因为试用品不像正规产品那样有发票为凭证,出了问题维权难度大。

  当然,消除免费试用化妆品安全隐患,不仅仅是消费者的事情,厂商对这方面也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有些商场以“提供无偿服务就对后果不负责任”为由,把“免费”等同于“免责”。实际上,“免费”不等同于“免责”,根据《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即使是免费产品,经营者也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重要的是,试用品和正常出售的化妆品一样,必须符合国家认证标准,有质量保障。商场营业员和促销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为消费者提供有效期内的产品,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试用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交叉感染现象。


本文来源: http://lady.ewsos.com/a/20101027/3241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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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碧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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