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化妆品带来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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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10/26 来源:医网病友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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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网摘要:化妆品是女性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用品,现在越来越多的化妆品声称自己有这样那样的保护功效,但是女性们并不知道化妆品终归是化妆品,并非是保健品,因此女性们有必要对化妆品的概念有一个清晰的认知。

  常见的化妆品皮肤病致病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化妆品卫生质量不合格,如卫生质量不达标,限用物质超标等,其中祛斑类产品最易引发的是因重金属超标而导致皮肤色素沉着问题;部分化妆品添加糖皮质激素,它在早期使皮肤变得非常细腻,柔嫩,长期使用,皮肤可见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及长痘痘。二是香料、防腐剂、乳化剂、防晒霜等成分引起的皮肤过敏;三是化妆品夸大美容效果,消费者受误导,盲目使用造成的;四是美容院使用化妆品不当,延误顾客就诊,造成患者病情加重。另外也可能使用者属过敏体质,化妆品使用不当所致。

  化妆品造成的最直接也是最常见的危害是对皮肤的损伤。皮肤接触时间越长,损伤越重,眼部周围皮肤比其他部位敏感,损伤越重,眼部周围皮肤比其他部位敏感,损伤较重。

  损伤程度还与产品的酸碱度,挥发性以及个体的敏感性有关。常见的皮肤损害有刺激性皮炎,变态反应性皮炎,化妆品性痤疮等。刺激性皮炎主要由于化妆品的酸碱性过高或过低,或含有溶解皮肤脂肪层的易挥发性成分,或含有腐蚀性颗粒等。初次接触时少见,多次接触后皮肤逐渐出现红斑,干燥,皲裂,然后发展为带丘疹或疱疹的湿诊。

  变态反应性皮炎主要是由于化妆品中含有变应原,会引起迟发性变态反应。诱发这种反应与个体遗传,年龄,接触部位,变态原的性质和浓度有关。常出现在初次接触5-7天后,再次接触同样变应原时,表现为皮肤局部红肿,水疱,瘙痒,灼热等。

  化妆品性痤疮是由于某些油性皮脂的人经常使用化妆品,反而阻塞皮脂的排放,继而感染造成,与一般痤疮难以区别。化妆品还可对眼睛造成损害,眼部化妆品在画眼线或眉时,很容易掉入眼睑内,产生机械性刺激,损伤结膜,角膜,甚至发炎。其他化妆品也可误入眼内损伤眼睛,引起疼痛,灼热感,异物感,瘙痒,结膜充血,畏光,流泪,视力模糊等。


本文来源: http://lady.ewsos.com/a/20101026/323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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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碧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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