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称为“爱情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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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7/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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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网摘要:说起这个,我可是千言万语道不完呐,嘿嘿。话说我最初的生长地众说纷纭,一般认为最先种植我的是秘鲁人,因为我原来生长在秘鲁的森林里,被叫做“狼桃”。
至于谁是第一个品尝我的人,拨开众多迷雾,仅存的有两个可信版本,听我细细道来。
版本A:
到了18世纪,法国有一位画家禁不住诱惑,决心冒死尝一尝这“狼桃”果的滋味。他勇敢地吃下一口之后,感到酸甜可口,但想到人们的警告,仍不免心惊肉跳。于是,他穿好衣服躺在床上等死。时间在焦虑、恐惧中慢慢过去,他没有感到任何不舒服,反而食欲大增,12小时之后,这位冒险的画家仍好好地活着,从此他忍不住经常吃起西红柿来。后来,这位画家不畏牺牲、勇敢地尝试西红柿的趣话在各地传播开来。西红柿的美味也从此被人类欣赏……
版本B:
1830年,美国人罗伯特从欧洲带回几棵西红柿苗,栽种在他的家乡新泽西州萨伦镇的土地上。但是,西红柿成熟之后,却一个也卖不出去,因为人们把这色彩艳丽的果实看作毒果。为了卖出自己的劳动成果,于是罗伯特不得不大胆向全镇人宣布:他将当众吃下10个西红柿,看看它究竟是不是有毒。镇上的居民都被罗伯特的“狂言”吓坏了。一个医生预言:这个古怪的上校一定活得不耐烦了,肯定会因为自己的愚蠢而命丧黄泉。
罗伯特吃西红柿的日子到了。全镇几千居民都涌到法院门口,看他如何用西红柿“自杀”。正午12点,罗伯特上校出现在众人面前。他身穿黑色礼服,面带微笑,缓缓走上台阶,接着,他从小筐里拿出一只红透了的西红柿,高高举起,向众人展示。待几千双眼睛验证没有假后,他便在众目睽睽之下咬了那只西红柿一口,一边嚼一边大声称赞西红柿的味道。当罗伯特咬下第二口时,有几位妇女当场晕过去了。不一会儿,10个西红柿全部被罗伯特吃完,他仍安然无恙地站在台阶上,并向大家招手致意。人们报以热烈的掌声,乐队为他奏起了凯旋曲。
罗伯特的行动证明了西红柿没有毒。于是,西红柿名声大振,美味的它从此在世界各地广为传播。
到18世纪后期,意大利人开始尝试用我做菜,并将方法传至世界各地。这就是你们现在常在餐桌上看到我的原因啦!喜欢我吗?那就多吃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