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师“非礼”男学生算不算强奸?
医网摘要:男性面对性骚扰,是该默默的享受艳遇,还是大声的说“不”?
性心理学家储兆瑞:
女性对男性实施“性侵害”给男性所造成的心灵上的创伤,会给其以后的生活留下阴影,男性会觉得屈辱,会有逆反报复的想法。有的甚至会对以后的性生活产生恐惧,如果在女性对男性实施“性侵害”的过程中,男性出现性器官的挫伤,男性的心理负担则会更大。
专家呼吁,男性受到“性侵害”,男性要像女性维护自己的权利一样,通过正常的渠道获得帮助。男性性侵害是个现实问题,社会与法律都不该忽视。如何保护男性性权益,以及如何加强对因受到“性侵害”产生性心理疾病的男性进行治疗,将会是未来被关注及进一步研究的大课题。女性五大性侵犯手段很多人认为,由于男女生理上的差异,女性不大可能“强奸”男性。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药物的开发研究,女性利用一些手段已经可以使男性性器官脱离男性的主观意志而勃起,女性也可借此在违背男性意愿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性侵犯”。抛开药物方面不提,女性同样也存在对男性“性侵犯”的可能,比如利用职权的威逼利诱或者以身体色诱都可以发生“侵犯”。
手段一:致幻药物服用致幻药物可使人产生一种恍恍惚惚的幻觉。女性借用致幻药物可以使男性轻易被自己掌握,拥有实施“性侵犯”的可能。
手段二:男性功能药物利用壮阳药物,女性也可以达到“性侵犯”的目的。
手段三:酒精刺激对于某些男性,饮酒也会达到和男性功能药物同样的成效。故,有的女性会采用让男性喝酒,以达到与之进行性行为的目的。
手段四:色诱女性为了“性侵犯”男性,往往利用这种手段,利用自己身体和其接触,用手抚摸而使男性兴奋等方式激起男性的性欲,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手段五:利用职权关系威逼利诱有的女性利用手中的职权,胁迫男性与其发生性关系。比如,女上司以辞退工作、升迁等为由性骚扰男下属;女教师以辅导功课、允诺录取等方式“性侵犯”男学生;女医生以看病为由猥亵男病人等等。
假若男性被女性“强奸”,法律上无法保障男性的性权利,一旦发生后,其可能衍生出的一些法律问题同样难以解决。记者搜集众多案例列出十大法律问题,触碰法律的“空白”地带。
带着诸多疑问,记者专访了中国政法大学的性法学专家吴宗宪教授。对于众多问题,吴教授表示有一部分法律可以进行解释处理,还有一部分的确处于法律真空地带。





















